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实施细则的备案与审核
发布日期: 2022/08/31

    绿色产品认证机构应在技术委员会发布的《绿色产品认证(建材)产品抽样检验实验室能力所涉标准清单》的基础上,经充分评估认证风险,在实施细则中合理制定抽样检验方案。抽样检验方案中应规定具体产品的抽样检验要求,包括抽样方法(含抽样原则、抽样数量、抽样基数等)、抽样检验项目、要求、方法及判定等。

    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实施细则的备案与审核

    1、认证机构应向认证监管司备案认证实施细则,具体方式为将备案表及实施细则内容发送至 gyprzc 邮箱。申请备案的认证机构应当对备案审查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真实性等负责,备案工作应在实施细则制定完成 30 日内、认证结果出具之前完成。

    2、认证监管司委托技术委员会对各机构备案细则进行审核,技术委员会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结果报认证监管司。

    3、技术委员会组织的专家审查应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会 议或函审的方式进行,其中,函审周期不长于 5 个工作日。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根据专家专业情况确定各认证实施细则审查专家。单项认证实施细则专家审查至少应包括主、副审两名专家(原则上应至少包括一名建材专业专家和一名认证专业专家),审查专家的确定应遵循回避原则,凡与被审查机构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专家不应作为该实施细则的审查专家。

绿色产品认证咨询】【绿色产品认证辅导